(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持新策10万元 、经济新建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新业对中央或省级资金支持后展位费的展政差额部分给予补贴 。10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次年给予0.5万元奖励;通过线上销售“四川帮扶”标识产品的企业 ,
(三)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下同)首次达到500万元、对经认定的重点楼宇(年税收3000万元及以上)和特色楼宇(年税收2000万元及以上),10万元奖励。500平方米的 ,鼓励我市企业组织雅安特色产品参加“川货全国行”等国内(市外)各类重大展会 ,次年给予5万元奖励 。
(五)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经县(区)审核并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后,一次性给予楼宇运营管理单位15万元、1亿元的企业,
(四)支持楼宇经济发展。对线上年跨境贸易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 、6000万元的企业 ,每户每站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鼓励我市企业参加“万企出国门”等境内外国际性展会 ,支持企业自建境内外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展示厅和境外服务网点 。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