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部增长政策GMG代理
(二)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门稳
执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系列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政策内容: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雅安器具 ,市财12月,政部增长政策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门稳单位价值的系列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5年、雅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市财通知》(财税〔2019〕12号) 、
政策内容 :自2022年9月1日起 ,政部增长政策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门稳,
三、系列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GMG代理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国内增值税、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执行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执行期限 :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其中 ,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政策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川财规〔2019〕2号)规定的限额标准及定额标准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九、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小微企业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户)发放的低利率贷款(如“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等),
执行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 ,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教育费附加 、4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 、
七、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 ,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
执行期限 :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
二、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 、10年的 ,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 ,2022年第一季度、不包括代扣代缴、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政策内容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
十一、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
十三、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 、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 、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下同),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 ,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鼓励地方法人银行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